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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許可證和食品經營許可證有什么區(qū)別?
來源:百勝財稅 | 關注:

食品流通許可證和食品經營許可證有什么區(qū)別?相信大多數人是處于懵圈的狀態(tài),可能之前都對兩者沒有什么概念,一直以為食品經營許可證就是食品流通許可證!那么;兩者之間到底是怎樣的關系呢?下面就帶大家來看一下兩者之間到底有啥區(qū)別吧!

食品流通許可證,可以對食品的流通許可證的發(fā)放、發(fā)放條件、發(fā)放的程序和與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食品經營者需要堅持先證后照的原則,沒有取得前置審批文件之前,不可以辦注冊登記的相關手續(xù)。

2015.10.1,國家頒布實施《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食品經營許可證代替食品流通許可證,也就是說,兩者是一回事,是在當地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辦理!

2009年6月1日,中國開始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也意味著原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wèi)生法》同時廢止!妒称钒踩ā氛絾⒂谩妒称妨魍ㄔS可證》,取代之前沿用了幾十年的《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

2009年7月3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44號公布《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1],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申請、受理、審核、發(fā)放、變更、注銷以及許可證的管理等等,進行全面的規(guī)定。其中附則第四十條明確說明:食品經營者在本辦法施行前已領取《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的,原許可證繼續(xù)有效。原許可證許可事項發(fā)生變化或者有效期屆滿,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提出申請,經許可機關審核后,繳銷《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并按照屬地管轄的原則,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監(jiān)督檢查。

所以,大家也不必糾結食品經營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兩者有什么干系了,其實就是你以為的那樣,就是一個番茄的另一個名字叫西紅柿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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